发布时间:2020/11/6 11:19:26 信息来源:(合约采购部 罗娴舒) 浏览次数:10908
今年9月底,我有幸参加了由中国招标投标采购培训网组织的为期两天半的国有企业招投标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国有企业采购人主体责任及风险防范、国有企业非必须招标制度规范等。毛林繁博士、陈川生教授、资深招标师卢海强等三位主讲老师精彩的分享,让我进一步加深了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理解和认识。
一、学习了解国有企业的采购风险及应对措施
采购风险分为两大方面:一是采购缔约不能或不当;二是合同履约不能或不当。采购缔约不能或不当引起的原因通常有几种,包括:招标人对采购范围表达不准确、技术要求不清晰;投标人投标不诚信,例如低价中标高价索赔、拖延工期增加费用等。
面对以上风险,需要国有企业投标人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文件及合同模板,在合同条款中对投标人的行为进行界定,增加对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此外,还需招标人对供应商进行必要的考察和管理,选取优质供应商入围入库,才能实现采购人与投标人的共赢。
二、进一步加深对招投标法律体系的认识
如果把采购活动比作一场博弈游戏,那么相关的法律法规就是这场博弈游戏中需要遵循的游戏规则。现行有关招投标的法律体系以国家颁布的《招标投标法》为核心,辅以国务院颁布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行政法规;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颁布的《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地方行政法规以及企业自身根据法律法规制定的采购管理制度及章程。
在以上法律法规体系的约束下,国有企业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从小采购到大采购管理理念的转变
2020年6月10日,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编制的《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团体标准在北京发布,于2020年6月16日开始实施。在此之前的2019年4月,《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发布。二者相辅相成,填补了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的空白,共同构成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和操作的制度指引。
传统的小采购是竞争发生利润转移的行为,企业的采购管理行为仅围绕总成本做文章,主要是缺乏对供应商的关系管理;《国有企业采购管理规范》是从一个大采购的角度出发。而大采购是双方合作创造共赢,是一种新的管理理念,既要注重把供应商打造成在行业及社会供应链中提供全面价值的供应商,也要注重提升企业在行业及社会供应商群体中获取全面价值帮助的能力。大采购管理理念有利于提高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有助于企业加快发展步伐。
今年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全球经济受到了不少打击,对各行各业都有所冲击。作为轨道地产公司合约采购部员工,需要保持危机意识,不断学习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竞争力,在服务公司、服务社会的前提下,实现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