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4/14 9:28:33 信息来源:招采管理中心/法务事务管理 罗娴舒 浏览次数:5675
轨道御水江岸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轨道御水江岸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205-450105-04-05-856331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轨道御水江岸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 JBNF-GDZB-2023-01
建设地点: 南宁市江南区江南大道以南、邕津路以西
计划总投资: 人民币122300.00万元
建设规模: 总用地面积116261.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7088.81平方米,共43栋住宅、小区配套及一层地下室,其中26栋高层住宅计容面积208975.28m²,17栋合院计容面积15716.24m²。。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暂估价:人民币600万元(本项目报价方式为下浮系数报价,下浮系数有效报价范围:30%≤P≤100%)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
质量要求: 按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约定造价咨询服务事项,并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要求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标段划分:(如有) /
招标范围:轨道御水江岸项目从项目启动至竣工结算审计完成之日止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服务内容:工程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结算审核、驻场咨询服务、签证及变更审核、工程进度款计量审核、结算审计配合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派发的工作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关服务内容,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最低资格条件:
(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1人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安装工程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1人。
(3)其他造价人员要求:①土木建筑工程专业造价人员均须具备注册二级(含)以上造价工程师(如尚未获得证书的,须提供通过考试的合格证明材料)执业资格;②安装工程专业造价人员均须具备注册二级(含)以上造价工程师(如尚未获得证书的,须提供通过考试的合格证明材料)执业资格。
(4)附上近3个月(近3个月是指(2023 年1月至2023年3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编制证明。
3.3其他要求:1、业绩要求:近 3 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接过 3 个不同项目类似业绩。(①“类似业绩”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②“不同项目”指:不同建设项目;③如为同一建设项目分标段签订合同,以建筑面积最大的单项合同业绩作为该项目业绩,其他标段业绩无效。)(已完成项目或在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有业主盖章确认的成果文件关键页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 4 月 14 日 00 时 00 分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交易公告”栏内查找相关项目的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如需获取项目有关技术文件(如有),请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5 月 5 日北京时间9时30分,递交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文规定,凡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统一交易平台(含各县区分支机构)招标采购的非全流程电子化(纸质标)项目,投标人(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授权代表(限1人)现场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并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如评标评审过程中需要)。参会人员须遵守2022年4月1日发布的《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管理的公告(2022年4月1日修订)》要求(具体内容详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gywm/004002/20220401/cce8cc18-c901-4fc8-aabc-39568f4c9def.html)。
5.4 选择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的注意事项:
(1)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管理的公告(2022年4月1日修订)》文件要求,参加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的各相关人员进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正确佩戴口罩、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测量体温,并持会前、开标评标活动开始之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上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采购人、出让人)、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竞买人、竞价人)、外地(南宁市外)评审专家(含招标人评审代表)等;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期间全体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和做好个人健康防护,间隔距离不得小于1米,会议或开标评标活动结束后立即离开现场,不得在大厅、交易场所、办公及公共区域逗留。
(2)如因投标人授权代表未按照《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会议及开标评标活动管理的公告(2022年4月1日修订)》文件要求执行,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指定地点,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特别提醒: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要求将视疫情变化和国家、自治区、南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请投标人自行实时关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5.5选择邮寄方式寄送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将密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寄到以下地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14楼A区;收件人:叶工;联系电话:0771-2626090。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到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
(2)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一小时(即8时3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开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建议写办公座机+手机号码)等内容的纸质表格。如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辨别或影响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截标(开标)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件包裹外包粘贴表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电子邮箱: 联系人: 联系方式: |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6 不参与现场截标(开标)的投标人关于澄清、证明的有关要求:
为便于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有需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投标人务必做到:
(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建议写办公座机+手机号码)。
(2)开标当天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必要作出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章)并加盖单位的公章。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联系方式,致使招标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纠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7关于投标人的报价(除所有投标人现场递交标书外)。
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选择邮寄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的唱标记录直接确认,其签到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签到表和唱标记录表中将对投标人标注“邮寄”字样。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5.8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做无效投标处理。
6.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nanning.gov.cn/gxnnzbw/)、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7.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1#楼9~11层 |
地 址:广西南宁市金湖路59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14楼A区 |
邮 编: 530022 |
邮 编:530000 |
联 系 人: 罗工 |
联 系 人: 叶工 |
电 话: 0771-4732949 |
电 话: 0771-2626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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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nngddchyfg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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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