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4/18 15:32:07 信息来源:招采管理中心/法务事务管理 罗娴舒 浏览次数:5381
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3栋、5栋住宅精装修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3栋、5栋住宅精装修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已由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2020-450111-70-03-049769 (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E4501002816021708001(项目编号)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南宁市高新区新际路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1896.39 ㎡,3#楼地上建筑面积9312.86㎡,高度67.9m,地上23层,地下0层;5#楼地上建筑面积12583.57㎡,高度67.8m,地上23层,地下0层。
合同估算价:2000万元
要求工期:436日历天,定额工期436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3栋、5栋住宅精装修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为准。
标段划分: 标段(包)编号: E4501002816021708001(标段编号),标段(包)名称:南宁市心圩车辆段配套租赁用房(一期)项目3栋、5栋住宅精装修及公共部位精装修工程
设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勘察单位: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3、南宁市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以及市外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南宁市注册的子公司,根据《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试行调整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通知》,经市住建部门认定后,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承接其现有资质类别高一级的相应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得提高资格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在参与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3、 / )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备注所列的要求。(备注:1、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控制价2亿元及以上房屋建筑或市政工程等项目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情况,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认定。3、(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并使用母公司的诚信综合评价分;(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7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3年 4 月 18 日 11 时 31 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5.1 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5.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含弹出的输入框中需填写的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成功上传。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进入投标人签到、投标文件解密环节,签到、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签到、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专职投标员个人CA锁签到,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锁解密投标文件(如专职投标员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现场核验;如法定代表人到现场参加网上开标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及本企业专职投标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并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自动验证有效,否则,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注: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须在弹出的输入框中填写专职投标员及拟投入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信息并仔细确认。)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公安系统生成的电子身份证)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5.3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117.141.152.153:9080/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4 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备注:政府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最高不超过30%,并与工程进度款分期按约定比例抵扣)】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含尚未抵扣的工程预付款。】
8.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default.html(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监督电话:0771-5816894)
11. 注意事项
潜在投标人必须录入“桂建云”系统,“桂建云”系统登陆地址:http://gxjzsc.caihcloud.com/。由于“桂建云”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相关信息同步存在时间差(非实时同步,每天晚上同步一次),投标人应自行预留足够的时间将所需投标材料上传至“桂建云”,若因投标人原因未能同步的,后果自行负责。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广西南宁市云景路69号 |
地 址: |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8层、9层 |
邮编: |
530022 |
邮 编: |
530029 |
联系人: |
罗娴舒 |
联 系 人: |
叶振华 |
电话: |
0771-4732949 |
电 话: |
0771-5529961 |
传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nngddchyfgb@163.com |
电子邮箱: |
705413910@qq.com |
网址: |
/ |
网 址: |
/ |
2023 年 4 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