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7/4 17:21:28 信息来源: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黄毅 浏览次数:4568
轨道御玺君临湾2023年7-12月广告服务单位(重)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轨道御玺君临湾2023年7-12月广告服务单位(重)比选人为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规模:轨道御玺君临湾——轨道地产打造的是滨江湖居top系封面作品。
项目位于南宁五象新区核心板块桥头堡位置,北面头排瞰邕江美景,对望青秀山公园;五象二湖三面环绕,西、南面沙渌曲滨水而居。三横四纵立体交通,地铁4号线良庆大桥南站A3/C口直驳社区,轨道御玺君临湾用地面积约128亩,总建筑面积约39.22万㎡,由17栋品质住宅、15000㎡双首层复合商业、自配9班幼儿园和24班小学。同时配备南宁首个百米高空无边际泳池及会所,将成为南宁地标建筑。
项目名称:轨道御玺君临湾2023年7-12月广告服务单位(重)
上限控制价:含税上限控制价8万元/月,即含税总价为人民币48万元。
合同期:6个月。
项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与良庆大道交汇处轨道御玺君临湾营销中心。
比选范围:
1.针对项目进行推广(包括但不限于视频、小程序、公众号等新媒体):结合轨道地产品牌核心价值/愿景对项目进行广告服务、推广传播策略、创意、设计工作;
2.针对市场、竞品、目标消费群体的分析研究,包括:二手资料收集、第三方调研报告分析、对甲方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的分析,具体为:营销环境分析、竞争对手分析、竞品项目推广分析、目标客户群分析、本地市场优秀推广案例分享等;
3.项目整合传播的总体策划思路及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具体为:项目品牌核心概念、传播策略、阶段性策略推广方案、传播任务、传播主题、传播策略;阶段性推广执行方案:公关活动建议方案、媒介组合建议、新闻性广告方向指引、各种表现策略及方法,微信推广小视频创意及制作;
4.项目全程跟进服务,具体为:实行个案小组制,项目重大节点工作小组应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做好人员调班以应对工作,做好项目广告成本预算及费用监控;
5.对本项目传播渠道的创意、撰文与设计,具体为:大众传播、楼盘宣传用品、项目VI应用系统、现场包装、展示系统、户外广告、美陈包装。
6.(1)每周出品不少于3条小视频,价值点刷屏不少于10张,项目或营销活动事件前后宣推文不少于2篇,活动(若有)前后宣刷屏及小视频不少于2份,活动(若有)需安排摄影到现场拍摄活动素材(每月不少于4次)。(2)每月需出品项目推广铺排及思路,推广市场分析,月度推广方案。(3)每季度出品推广、渠道评估报告、市场竞品推广渠道动态分享1次,项目季度推广方案。(4)出品年度项目推广策略方案及年度市场竞品推广渠道动态分享。(5)整合项目平面广告设计、影视广告(直播、长视频、短视频等)脚本、拍摄、剪辑、特效等制作以展现项目价值点(6)提供商务整合客户资源,提供项目主题活动/热点话题营销/兴趣群体/商务协会/网红等新媒流量等线上引流、线下导客合作服务。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比选申请,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2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房地产项目业绩(1个类似房地产项目业绩指单项服务合同金额48万元及以上的广告服务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须体现出合同双方、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项目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3 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7月12日 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10楼1011招采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 人: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10楼1011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 黄女士
电 话::0771-5522695
传真:
电子邮件:nngddchyf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