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翡翠园二区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8/17 11:28:42  信息来源: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李政淇  浏览次数:4100

翡翠园二区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翡翠园二区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比选人为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8号。

项目情况:翡翠园二区3个组团,取得1份立项,总收入约58亿元。

翡翠园二区土地增值税清算服务内容: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项目名称:翡翠园二区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

上限控制价:翡翠园二区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不含税上限控制价总价为人民币 283018.87元,含税上限控制价为人民币300000.00元

服务期限:服务有效期自招标人发出通知开始之日起至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翡翠园二区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审核结果文件止。

项目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68号翡翠园二区

比选范围:

1、按项目所在地的税局要求完成翡翠园二区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的填列、申报资料的整理并出具符合规定的税务鉴证报告;

2、对于鉴证服务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与企业进行沟通和交换意见,完成纳税调整事项汇总工作,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提供不同成本分摊方法下的税负测算结果;对税务机关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项负责与税务机关协调,争取税负最优的处理方案;

3、协助企业将申报资料呈报主管税务机关和土增税的纳税申报,审核过程中随时保持与主管税务机关、公司间的沟通,及时回复税务机关提出的项目清算相关问题,及时提交需补充的资料;

4、取得相关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项目清算审核结果文书;

5、根据项目情况出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税负优化方案。具体详见任务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能力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成立两年(含)以上且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不良信用记录。

3.3比选申请人2020年及之后独立完成过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建设规模10万平方米以上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工作,不允许分包或请第三方单位代出报告。

3.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 8  25  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1011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6.3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人: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

   编:530022                         

人:李工             

   话::0771-4735619

传真:

电子邮件:nngddchyfg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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