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9 20:06:10 信息来源: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李政淇 浏览次数:4028
轨道御珑壹号城、轨道御水雅居、轨道御水悦居以及轨道御水元筑项目投资后评价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轨道御珑壹号城、轨道御水雅居、轨道御水悦居以及轨道御水元筑项目投资后评价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轨道御珑壹号城、轨道御水雅居、轨道御水悦居以及轨道御水元筑项目投资后评价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地点:轨道御珑壹号城、轨道御水雅居、轨道御水悦居以及轨道御水元筑
含税上限控制价:人民币280000.00元。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范围:轨道御珑壹号城:占地67亩,总建面约2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亿元;轨道御水雅居:占地6亩,总建面约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3亿;轨道御水悦居:占地8亩,总建面约2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6亿;轨道御水元筑:占地33亩,总建面约1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8亿。
比选范围:轨道御珑壹号城、轨道御水雅居、轨道御水悦居以及轨道御水元筑项目投资后评价第三方服务单位采购,服务内容包括:针对项目出具后评价报告,具体详见任务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必须出具总公司授权参与的证明);
3.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需具备有审计、咨询或清算相关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不良信用记录。
3.3业绩条件:比选申请人需提供2020年至今1个房地产项目项目投资后评价相关服务合同,且合同金额不少于10万元;提供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
3.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3年 10 月 18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1011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71- 5522035
传真:/
电子邮件:nngddchyf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