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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一期成本造价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 14:47:57  信息来源: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马林波  浏览次数:4037

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一期成本造价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一期成本造价服务采购”项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意向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一期成本造价服务采购

1.2招标编号:05-09-04A-2023-D-E24361

1.3工程规模:地块一(大货及展示区)面积约270523.28平方米,其中10栋住宅及底商面积为 197859.59平方米,展示区及样板间6000平方米,地下室66663.69平方米。

1.4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

1.5合同估算价:3443475.43元。

1.6本项目含税上限控制价为3443475.43元,投标人总报价超出上限控制价的,其投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

1.7资金来源:企业筹措,已落实。

2.招标范围、服务周期、质量要求

2.1招标范围: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一期成本造价服务采购。

2.2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完成之日止。

2.3质量要求:按服务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业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合同约定造价服务事项,并符合中国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布的《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规程》(CECAGC4-2017)要求及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拥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3年内(2020年5 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接过1个项目类似业绩。(①“类似业绩”指:建筑面积25万㎡(含)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全过程造价服务业绩;(已完成项目或在建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有业主盖章确认的成果文件关键页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

3.3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20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认定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处罚期内通报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名单为准,较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认定以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企业名单为准)。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最低资格条件:

1)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副高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

3)土建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含)以上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如尚未获得证书的,须提供通过考试的合格证明材料)执业资格,须具备3年(含)以上造价服务经验,以取得注册二级(含)以上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资格时间起算。

4)机电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含)以上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如尚未获得证书的,须提供通过考试的合格证明材料)执业资格,须具备3年(含)以上造价服务经验,以取得注册二级(含)以上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资格时间起算。

5)安装专业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含)以上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如尚未获得证书的,须提供通过考试的合格证明材料)执业资格,须具备3年(含)以上造价服务经验,以取得注册二级(含)以上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执业资格时间起算。

6)本项目要求驻场,项目经理1人、土建驻场人员1名、机电驻场人员1名。驻场人员要求:驻场人员须具备3年(含)以上造价服务经验,以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时间起算。

注:以上人员附上相应资格证书、3个月(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投标人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事业单位编制证明。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本项目无需报名。

4.2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通过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或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招标(采购)文件供潜在投标人网上浏览及免费下载有关事项的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2 2209时30分

5.2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恢复非全流程电子招标采购项目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模式的通知》(南机事函[2021]71号),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通过邮寄方式寄送:

5.2.1采用现场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至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安排)。

5.2.2采用邮寄方式

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30~18: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并尽量在投标截止日期1日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为确保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邮寄包裹外包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3)投标人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密封要求,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收件人:林永贵;联系方式:13677796264。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上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联系方式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轨道大厦A2

   编:530029

人:马林波

   话:0771-5522695

   真:/

电子邮箱:/

   址:www.nngdjt.com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市朝阳支行营业部

   号:45001604473059116688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北路52-1号东方曼哈顿25楼

   编:530000

人:林永贵/劳德/卢思静

   话:0771-5583003/13677796264

   真:0771-5583883

电子邮箱:gcgxjkzb@163.com

   址:https://www.gcmc.cc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32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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