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6/20 15:15:57 信息来源: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黄毅 浏览次数:1261
轨道交通城市展厅制作服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轨道交通城市展厅制作服务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轨道交通城市展厅制作服务
上限控制价:本项目含税上限控制价总价为200000元。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内交付使用。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琅东客运站附近
比选范围:轨道交通城市展厅设计及制作,展厅内容范围包含轨道云启、轨道御珑壹号城项目内容,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质保期:一年。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独立合格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条件:无。
3.3 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展厅或展馆的设计制作项目)。(证明材料:提供下述材料之一即可:①合同文件;②中标通知书;③业主证明材料。所提供材料需能证明符合业绩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3.4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6月28日当天 9 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9楼907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9楼907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黄女士
电 话:0771-5522695
传真:/
电子邮件: nngddchyf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