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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6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横一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7/24 14:52:28  信息来源: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杨明杰  浏览次数:1055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6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横一路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3177001

招标人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工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亭洪片区,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道路西起现状亭江路,东至现状江南大道,设计桩号范围 K1+440~K1+760.161,总实施长度为 320.161 米,道路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 30m,一块板,双向四车道。

开标时间

2024年0722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6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724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0729

预中标人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单位:中建五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建五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17174702.82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周鹏(注册编号:1432022202300608,身份证号:431321********457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傅鹏飞(身份证号:450981********545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南宁市马巢河-凤凰江(同乐路-新村大道)连通运河综合整治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17170584.83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等级

达到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杨安跃注册编号:桂1532015201572695,身份证号:431229********003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王伟(身份证号:522227********441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江南区道路污水管网总承包。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16625578.92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黄杰华注册编号:桂245202104604,身份证号:452124********123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林春妹(身份证号:450111********422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南宁市富乐路东段(沙井大道-壮锦大道)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广西筑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在形式评审(商务标)中,广西筑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缺编制人签字盖章。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BB1.4 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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