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7/24 14:52:28 信息来源: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杨明杰 浏览次数:1055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6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横一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17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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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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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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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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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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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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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亭洪片区,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道路西起现状亭江路,东至现状江南大道,设计桩号范围 K1+440~K1+760.161,总实施长度为 320.161 米,道路设计速度40km/h,道路红线宽度 30m,一块板,双向四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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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22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6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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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7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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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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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中建五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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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建五局广西建设有限公司/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南宁轨道地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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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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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7174702.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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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市优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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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周鹏(注册编号:湘1432022202300608,身份证号:431321********45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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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傅鹏飞(身份证号:450981********5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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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南宁市马巢河-凤凰江(同乐路-新村大道)连通运河综合整治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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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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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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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7170584.8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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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市优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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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杨安跃(注册编号:桂1532015201572695,身份证号:431229********003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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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伟(身份证号:522227********4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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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江南区道路污水管网总承包。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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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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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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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16625578.9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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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市优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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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黄杰华(注册编号:桂245202104604,身份证号:452124********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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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林春妹(身份证号:450111********4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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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南宁市富乐路东段(沙井大道-壮锦大道)工程。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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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投标人名称:广西筑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在形式评审(商务标)中,广西筑乐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的“投标总价封面扫描件”缺编制人签字盖章。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附件B“B1.4 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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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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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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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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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