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8/2 17:26:58 信息来源: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李政淇 浏览次数:944
御水元筑、御水雅居、御水悦居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单位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御水元筑、御水雅居、御水悦居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单位采购比选人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御水元筑、御水雅居、御水悦居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情况:包含3个清算项目,均位于南宁市江南区,各项目均取得1份立项,总收入合计约12亿元。
比选范围:本次服务包含3个清算项目(各项目均作为1个清算单位,如审核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拆分清算,不再另外增加合同金额),具体结合主管税务机关清算要求开展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具体详见任务需求书)。
上限控制价(含税):150,000.00元。比选申请报价高于上限控制价(或分项上限控制价)的比选申请文件将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服务期:服务有效期自比选人发出通知开始之日起至完成所有服务工作并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结果文件止。
项目地点:南宁市江南区福建路。
比选人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书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需具备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的相关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公司成立两年(含)以上且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无不良信用记录。
3.3证书要求: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4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8万的南宁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
3.5比选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取消比选申请资格的处罚期内,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比选申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8未列入比选人不良信用名单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比选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请各比选申请人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址: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
注:比选申请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和地点
6.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 8 月 13 日当日的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递交地点在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907招采管理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nngddc.com)发布,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8.联系方式
比选 人: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A座
邮 编:530022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771-5522035
邮箱:nngddchyfg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