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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东樾府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澄清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4/9/25 14:54:02  信息来源:招采/法务管理中心 马林波  浏览次数:298

轨道东樾府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轨道东樾府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

二、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412001

三、招标人:南宁轨道瑞世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凤岭北路111号南宁国际旅游中心1#楼9层

联系人:马林波           电话:13481133739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宁市云景路 71 号

联系人:杨堃刘振华    电话:0771-4800838

五、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正:

条款号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后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轨道东樾府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园林景观面积为 13214平方米,其中园林绿化面积约为6000平方米,相关园建面积为7214平方 米,园建包括小区配套道路、景观构筑物等内容。具体以施工蓝图为准。

建设规模:轨道东樾府项目园林景观工程(一标段),园林景观面积为 16883.66平方米,其中园林绿化面积约为8349.8平方米,相关园建面积为8533.86平方 米,园建包括小区配套道路、景观构筑物等内容。具体以施工蓝图为准。

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要求工期:396 日历天,定额工期 396 日历天

要求工期:373 日历天,定额工期 373 日历天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要求工期

要求工期:396 日历天,定额工期 396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1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本项目分二个区段施工:

第一区段:13 号楼、15 号楼商铺周边(具体以平面范围图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31 日,小计工期:30 天;

第二区段:1 号楼、9 号楼、10 号楼、11 号楼、12 号楼及商业服务楼周边(具体以平面范围图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7 月 3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31 日,小计工期:120 天;

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分区域先后施工,工期从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并有发包人签字盖章认可的各区段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起算。(此项可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要求工期:373 日历天,定额工期 373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24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0 月 31 日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本项目分二个区段施工:

第一区段:13号楼、15号楼商铺周边(具体以平面范围图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10 月 24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 11 月 23 日,小计工期:30 天;

第二区段:1 号楼、9 号楼、10 号楼、11 号楼、12 号楼及商业服务楼周边(具体以平面范围图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 年 7 月 3 日,计划竣 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31 日,小计工期:120 天;

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分区域先后施工,工期从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并有发包人签字盖章认可的各区段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起算。(此项可选)。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具体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指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9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本项目分二个区段施工:

第一区段:13号楼、15号楼商铺周边(具体以平面范围图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小计工期:30天;

第二区段:1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及商业服务楼周边(具体以平面范围图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小计工期:120天;

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分区域先后施工,工期从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并有发包人签字盖章认可的各区段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起算。(此项可选)。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4日。(具体以甲方现场代表签发的开工指令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的,工期相应顺延,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373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本项目分二个区段施工:

第一区段:13号楼、15号楼商铺周边(具体以平面范围图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4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3日,小计工期:30天;

第二区段:1号楼、9号楼、10号楼、11号楼、12号楼及商业服务楼周边(具体以平面范围图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7月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小计工期:120天;

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分区域先后施工,工期从总监理工程师开具并有发包人签字盖章认可的各区段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起算。(此项可选)。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南宁轨道瑞世天和房地产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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